根据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关于印发《增城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要求与评审工作流程指引(试行)的通知》(穗环增〔2023〕9号)的要求,从事过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其用途变更或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的(包括“工改工”城市更新项目、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项目),在用地收回、转让前完成调查工作。现广州市金冶环保处置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相关内容,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广州市金冶环保处置有限公司地块
占地面积:15904.31平方米
地理位置:(不规则区域中心位置坐标)E113.855295°,N23.221734°
委托单位:广州市金冶环保处置有限公司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空置厂房、办公楼
未来规划:工业用地(M)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东华盈环境保护监测有限公司
二、调查内容
根据《广州市2022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2022年5月26日公布),广州市金冶环保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冶公司”)于2022年被列入广州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根据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要点的通知》(穗环〔2023〕33号)(以下简称“管理要点”),重点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活动前,应当参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有关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调查报告,及时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应当作为不动产登记资料送交地方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并报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根据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关于印发《增城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要求与评审工作流程指引(试行)的通知》(穗环增〔2023〕9号)的要求,从事过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其用途变更或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的(包括“工改工”城市更新项目、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项目),在用地收回、转让前完成调查工作。
根据广州市生态环境分局增城分局于2023年2月向金冶公司发出《关于开展广州市金冶环保处置有限公司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要求金冶公司在终止生产经营活动前,开展土壤、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三、调查结论
根据调查地块初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项目地块土壤中污染物的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的风险筛选值,项目地块土壤污染风险一般情况下可以忽略,项目地块满足工业用地(M)的使用要求,因此项目地块不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阶段。
四、信息公示内容及时间
本次公示将本项目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结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3日(7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18819120603
邮箱:1127915386@qq.com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骏达路2号101房之210
六、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七、意见提交具体形式
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