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江东新区产业园区滨江配套用地(汇峰房地产JDEQ-B04-01)和配套中小学用地地块(JDEQ-B03-01)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稿

2023-09-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公示河源市江东新区产业园区滨江配套用地(汇峰房地产JDEQ-B04-01)和配套中小学用地地块(JDEQ-B03-01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相关内容,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河源市江东新区产业园区滨江配套用地(汇峰房地产JDEQ-B04-01)和配套中小学用地地块(JDEQ-B03-01

占地面积70594.72平方米

地块中心经纬度:

JDEQ-B04-01地块中心位置纬度为(E114.686252°N23.631712°);

JDEQ-B03-01地块中心位置纬度为(E114.688226°N23.633717°)。

委托单位:江东新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土地使用权人:河源江东新区社会事务局、汇峰房地产开发(河源)有限公司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林地、空地

未来规划:居住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R2B1)、中小学用地(A33)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东华盈环境保护监测有限公司

二、调查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1日实施)第五十九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的通知》(粤环发〔2021]2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对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粤府〔2016145号)、《关于印发<河源市农用地转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的通知》河环函〔20234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对河源市江东新区产业园区滨江配套用地(汇峰房地产JDEQ-B04-01)和配套中小学用地地块(JDEQ-B03-01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三、调查结论

根据调查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本次项目涉及的调查地块现状为林地、空地,用途拟作为居住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R2B1)、中小学用地(A33),通过对地块历史、周边环境、人员访谈等情况的调查,该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较低,不属于《河源市农用地转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河环函〔202344号中第三条中谈及的八种情况,因此可以污染识别为主,无需再进行第二、三阶段调查,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四、信息公示内容及时间

本次公示将本项目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结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94日至2023913(7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18819120603

邮箱:1127915386@qq.com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骏达路2101房之210

六、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七、意见提交具体形式

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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