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省道S270线鹤山赤岗村至霄南村段改扩建工程(二期)建设项目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相关内容,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省道S270线鹤山赤岗村至霄南村段改扩建工程(二期)建设项目用地地块
占地面积:86257.112平方米
地理位置:(不规则区域中心位置坐标)东经112.930375°,北纬22.832842°
委托单位:鹤山市地方公路水运服务中心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菜地、空地、鱼塘、看守鱼塘的临时篷房、在建道路
未来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东华盈环境保护监测有限公司
二、调查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实施)第五十九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的通知》(粤环发〔2021]2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对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粤府〔2016〕145号)、《关于印发<河源市农用地转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的通知》河环函〔2023〕4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对河源市公办学校项目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三、调查结论
根据调查地块初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项目地块土壤中污染物的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的风险筛选值,项目地块土壤污染风险一般情况下可以忽略,项目地块满足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的使用要求,因此项目地块不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阶段。
四、信息公示内容及时间
本次公示将本项目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结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23日(7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18819120603
邮箱:1127915386@qq.com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骏达路2号101房之210
六、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七、意见提交具体形式
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